烏市快捷酒店家具
196酒店簡介 酒店開業時間2007年11月12日,樓高8層,共有客房總數135間(套),標間面積25平米。 酒店位于烏魯木齊市政治中心地帶,周邊1公里范圍內集中了烏魯木齊市縣兩級政府及其相關職能機構。毗鄰南湖廣場、中國電信、華凌國際貿易城、移動大廈、南湖家樂福店,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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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D認證要求,可直接外露使用,無需保護層;可長達25年或以上合理使用壽命,四是使用防火墻布;采用防火不燃纖維,經特殊工藝處理后加工而成,主要特點:不燃、耐高溫(550-1100度)、結構緊密、無刺激性、質地柔軟有韌性,具有很好的保護物體遠離熱火點及火花區,并徹底阻止燃燒或隔離燃燒,不翹邊,不顯縫,耐撞擊,可擦洗,阻燃等級可達B1級,是酒店、公寓、精裝樓盤等工程的上乘之選。
性能 1、防水: 可根據使用環境要求,生產6、8、12、24、48小時等浸泡水中的家具; 2、防火: 板面經防火處理,不懼點燃的香煙 ,耐3cm2火機明火10秒燒烤; 3、耐磨: 板面能抵抗螺釘、鑰匙等金屬及硬物的正常使用磨劃,不留劃痕; 4、更環保: 同樣內材的家具,正美家具采用無油漆飾面,防水工藝對內材滲透密封,減少了有害氣體釋放含量; 5、仿實木飾面:色彩豐富,和諧各種裝修色調; 6、性價比高:價格實惠,性能價格比遠高于常規飾面板家具和實木家具。
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分為四級。
建筑物的耐火等級是由建筑構件(梁、柱、樓板、墻等)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決定的。
一般說來: 一級耐火等級建筑是鋼筋混凝土結構或磚墻與鋼混凝土結構組成的混合結構; 二級耐火等級建筑是鋼結構屋架、鋼筋混凝土柱或磚墻組成的混合結構; 三級耐火等級建筑物是木屋頂和磚墻組成的磚木結構; 四級耐火等級是木屋頂、難燃燒體墻壁組成的可燃結構。
防火材料可分為四級:不燃性B1級,難燃性B2級,可燃性B3級,易燃性。
拓展資料:一、耐火等級: 耐火等級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級標度。
它由組成建筑物的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來確定。
規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級是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防火技術措施中的最基本措施之一。
影響耐火等級選定的因素有: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質和火災危險性、建筑物的高度和面積、火災荷載的大小等因素。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耐火等級
哈哈哈,我翻譯一下題主問題,就是有個建筑物,其建筑構件有一部分僅能滿足二級耐火等級的要求,即,該部分建筑構件是不滿足一級耐火等級要求的;該建筑剩下的另一部分建筑構件滿足一級耐火等級低要求,自然也是滿足二級耐火等級要求的。
問題來了,該建筑的耐火等級是幾級? 答:二級。
因為,以民用建筑為例,在沒有滿足放寬條文的前提下,耐火等級相應的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性能不應低于GB50016-2014(2018年版)中表5.1.2的規定。
也就是說,在沒有滿足放寬條文的前提下,耐火等級一級的每個構件均要滿足耐火等級一級的要求才可,而不是任一構件滿足即可。
舉個例子,在沒有滿足放寬條文的前提下,一7層住宅建筑:樓板—不燃性,耐火極限0.75h,除此之外,墻、梁、樓板、屋頂承重構件、疏散樓梯、吊頂均滿足二級耐火等級的要求。
而這個住宅建筑的耐火等級僅為三級,就是因為其樓板耐火極限僅是0.75h,該樓板不滿足二級耐火等級的要求,僅僅滿足三級耐火等級的要求。
不過,當這個住宅建筑采用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的樓板時,依據GB50016-2014(2018年版)中5.1.6條文:二級耐火等級多層住宅建筑內采用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的樓板,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75h。
——該條文就是放寬條文。
滿足該放寬條文時,該住宅建筑就是耐火等級二級。
周泉9 次咨詢5.01406 次贊同去咨詢 周泉:建筑耐火等級相應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記憶3 · 1 評論文章 周泉:建筑耐火等級放寬條款與內部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要求關聯條文1 · 0 評論文章 以上~
耐火等級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級標度。
它由組成建筑物的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來確定。
規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級是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防火技術措施中的最基本措施之一。
影響耐火等級選定的因素有: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質和火災危險性、建筑物的高度和面積、火災荷載的大小等因素。
耐火等級分類 建筑構件燃燒性能特點 ①一級耐火等級建筑:主要建筑構件全部為不燃燒性。
②二級耐火等級建筑:主要建筑構件除吊頂為難燃燒性,其它為不燃燒性。
③三級耐火等級建筑:屋頂承重構件為難燃性。
④四級耐火等級建筑:防火墻為不燃燒性, 其余為難燃性和可燃性。
廠房和倉庫的耐火等級 3.2.1條:廠房和倉庫的的耐火等級可分為一、二、三、四級,相應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不應低于表3.2.1的規定。
3.2.2 高層廠房,甲、乙類廠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建筑面積不大于300m2的獨立甲、乙類單層廠房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
3.2.3 單、多層丙類廠房和多層丁、戊類廠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
使用或產生丙類液體的廠房和有火花、赤熱表面、明火的丁類廠房,其耐火等級均不應低于二級,當為建筑面積不大于500m2的單層丙類廠房或建筑面積不大于1000m2的單層丁類廠房時,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
3.2.4 使用或儲存特殊貴重的機器、儀表、儀器等設備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3.2.5 鍋爐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當為燃煤鍋爐房且鍋爐的總蒸發量不大于4t/h時,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
3.2.6 油浸變壓器室、高壓配電裝置室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其他防火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規范》GB 50229 等標準的規范。
3.2.7 高架倉庫、高層倉庫、甲類倉庫、多層乙類倉庫和儲存可燃液體的多層丙類倉庫,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單層乙類倉庫,單層丙類倉庫,儲存可燃固體的多層丙類倉庫和多層丁、戊類倉庫,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
3.2.8 糧食筒倉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二級耐火等級的糧食筒倉可采用鋼板倉。
糧食平房倉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二級耐火等級的散裝糧食平房倉可采用無防火保護的金屬承重構件。
3.2.9 甲、 乙類廠房, 甲、 乙、 丙類倉庫內的防火墻耐火極限應為4.0h。
3.2.10 一、 二級耐火等級單層廠房( 倉庫) 的柱, 其耐火極限分別不應低于2.50h和2.00h。
3.2.11 采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全保護的一級耐火等級單、 多層廠房( 倉庫) 的屋頂承重構件, 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
3.2.12 除甲、 乙類倉庫和高層倉庫外, 一、 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的非承重外墻, 當采用不燃性墻體時, 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25h;當采 用 難 燃 性 墻 體 時 , 不 應 低 于 0.50h 。
4層及4層以下的一、 二級耐火等級丁、 戊類地上廠房( 倉庫)的非承重外墻, 當采用不燃性墻體時, 其耐火極限不限。
3.2.13 二級耐火等級廠房( 倉庫) 內的房間隔墻, 當采用難燃性墻體時, 其耐火極限應提高0.25h。
3.2.14 二級耐火等級多層廠房和多層倉庫內采用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的樓板, 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75h。
3.2.15 一、 二級耐火等級廠房( 倉庫) 的上人平屋頂, 其屋面板的耐火極限分別不應低于1.50h和1.00h。
3.2.16 一、 二級耐火等級廠房( 倉庫) 的屋面板應采用不燃材料。
屋面防水層宜采用不燃、 難燃材料, 當采用可燃防火材料且鋪設在可燃、 難燃保溫材料上時, 防水材料或可燃、 難燃保溫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作防護層。
3.2.17 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墻、 房間隔墻和屋面板, 當確需采用金屬夾芯板材時, 其芯材應為不燃材料, 且耐火極限應符合《 建規》有關規定。
3.2.18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以木柱承重且墻體采用不燃材料的建筑,其耐火等級應按四級確定。
3.1.19 預制鋼筋混凝土構件的節點外露部位, 應采取防火保護措施, 且節點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相應構件的耐火極限。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級 5.1.2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級可分為一、二、三、四級。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不同耐火等級建筑相應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不應低于表5.1.2的規定。
1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以木柱承重且墻體采用不燃材料的建筑,其耐火等級應按四級確定。
2 住宅建筑構件的耐火極限和燃燒性能可按現行國家標準《住宅建筑規范》GB 50368 的規定執行。
5.1.3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級應根據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災撲救難度等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一類高層建筑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一級。
2 單層、多層重要公共建筑和二類高層建筑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5.1.4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樓板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2.00h。
一、 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的上人平屋頂, 其屋面板的耐火極限分別不應低于1.50h和1.00h。
5.1.5 一、 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的屋面板應采用不燃材料。
屋面防水層宜采用不燃、難燃材料,當采用可燃防火材料且鋪設在可燃、難燃保溫材料上時,防水材料或可燃、難燃保溫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作防護層。
5.1.6 二級耐火等級建筑內采用難燃性墻體的房間隔墻, 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75h;當房間的建筑面積不大于100m2時, 房間隔墻可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0.50h的難燃性墻體或耐火極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性墻體。
二級耐火等級多層住宅建筑內采用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的樓板, 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75h。
5.1.7 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墻、 房間隔墻和屋面板, 當確需采用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應為不燃材料, 且耐火極限應符合本規范有關規定。
5.1.8 二級耐火等級建筑內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頂, 其耐火極限不限。
三級耐火等級的醫療建筑、 中小學校的教學建筑、 老年人建筑及托兒所、 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和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的吊頂,應采用不燃材料;當采用難燃材料時, 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25h。
二、 三級耐火等級建筑內門廳、 走道的吊頂應采用不燃材料。
5.1.9 建筑內預制鋼筋混凝土構件的節點外露部位, 應采取防火保護措施, 且節點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相應構件的耐火極限。
汽車庫、修車庫的耐火等級 3.0.2 汽車庫、修車庫的耐火等級分為三級。
各級耐火等級建筑物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均不應低于表 3.0.2的規定。
注:預制鋼筋混凝土構件的節點縫隙或金屬承重構件的外露部位應加設防火保護層,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本表相應構件的規定。
3.0.3 地下汽車庫、半地下汽車庫、高層汽車庫的耐火等級應為一級。
甲、乙類物品運輸車的汽車庫、修車庫和Ⅰ類的汽車庫、修車庫的耐火等級應為一級。
Ⅱ、Ⅲ類的汽車庫、修車庫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Ⅳ類的汽車庫、修車庫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
注:甲、乙類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分類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 的規定執行。
影響因素 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與構成構件的材料和構件的構造做法有關,應由消防檢測部門試驗檢測確定。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附錄中可查閱常見的構造做法的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
建筑設計 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適用于民用建筑和部分工業建筑。
耐久年限:關于建筑的耐久年限,《民用建筑設計通則》第1.0.4條 寫的很清楚: 以主體結構確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級: 一級耐久年限 100年以上 適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層建筑。
二級耐久年限 50 ~100年 適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級耐久年限 25 ~50年 適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級耐久年限 15年以下 適用于臨時性建筑。
重要的是要知道,如果你設計的是“重要的建筑和高層建筑”,其主體結構的耐久年限就要達到“100年以上”。
一般商品有保質(用)期,這耐久年限就是建筑的保質期。
重要性:關于“重要的公共建筑”,似乎沒有一本規范來詳細劃分,可以在“通則”、“高規”、《民用建筑收費標準說明》、抗震設計規范、結構設計規范等中找到答案。
建筑的重要性與建筑的高度、面積、人民的生命財產及政治影響程度有關。
相關法規 按照我國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分為四級。
建筑物的耐火等級是由建筑構件(梁、柱、樓板、墻等)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決定的。
一般說來: 一級耐火等級建筑是鋼筋混凝土結構或磚墻與鋼筋混凝土結構組成的混合結構; 二級耐火等級建筑是鋼結構屋架、鋼筋混凝土柱或磚墻組成的混合結構; 三級耐火等級建筑物是木屋頂和磚墻組成的磚木結構; 四級耐火等級是木屋頂、難燃燒體墻壁組成的可燃結構。
關于確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和耐久年限: 對于新設計的房屋,應該是依據它的功能要求——包括建筑的高度和面積、對生命財產及政治影響程度來確定其級別,并按該級別的要求如樓梯電梯的設計要求、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結構抗震要求等等來進行設計。
對已建成的或舊建筑,應該是對其主要構部件性能進行判別,對照相應規范要求確定。
如果沒有木質梁結構,主體全部為石材,耐火等級是一級,不然不好說 ①一級耐火等級建筑:主要建筑構件全部為不燃燒性。
②二級耐火等級建筑:主要建筑構件除吊頂為難燃燒性,其它為不燃燒性。
③三級耐火等級建筑:屋頂承重構件為難燃性。
④四級耐火等級建筑:防火墻為不燃燒性, 其余為難燃性和可燃性。